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5个标准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了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相关的基本数据集分类和内容。适用于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采集、存储及向药品追溯系统提供的药品(不含疫苗)追溯数据、消费者查询等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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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5个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35号),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和《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5个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5)。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年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
联系-
电子邮箱:xxbzc
nmpaic.org.cn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年9月11日
附件
1.《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2.《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3.《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4.《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5.《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6.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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