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传弟子承万老论述中药品种一
[按]为系统学习万老的学术思想,“师传弟子承”栏目将以万老对中药品种、品质与资源为主线的学术观点、理论进行分期介绍,以便于弟子们领悟、传承先生的学术思想。本期将介绍万老论述中药品种(一):
01
中药品种的一般概念
所谓中药品种,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中药的个药,二是指个药所来源的生物物种或矿物化合物。在《中华本草》中药品种专论中,有如下释义:“所谓中药品种,一般是指中药药味种类或物种而言,如《神农本草经》收载中药种,实际是味。药味的基原有单一的,也有多原(元)的。单一的品种,则常常就是指单一的物种而言,有时也可能指种以下的某一单位,如亚种、变种或变型等。多原性的品种,往往是复杂品种,如乌头类中药,则是包括乌头属多种药材,贯众的品种则是指蕨类多个不同科属的物种等,所以中药‘品种’不同于生物学中‘品种’的含义,两者不可混淆。”
在本草典籍中,“品”与“种”的含义有区别,但有时亦通用。如《本草经集注》中说:“以神农本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为主,又进名医副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三十种。”这里的“品”,指上中下三品,即药物分类的类型,“种”指个药,即药味。又如《本草纲目》中说,“玉石—品,草一品,木一品,虫兽一品,果菜一品,米食一品,有名未用三品”,这里的“品”亦指药物分类的类型;而“毎品具气味、产采、治疗,方法”,“止论百品,未及遍评”,所说的“品”则是指个药。古代本草著作述及个药数量时,一般使用“种”的概念,如《本草纲目》“采集诸家本草药品总数”载:“苏恭唐本草一百一十一种”,“甄权药性本草四种”等。但亦有使“味”的概念来计量的,如《本草正义》绪言云:“《本经》、《别录》所收药物各止三百六十五味。”《中华本草》前言云:“共收载药物味。”
本草典籍中有“品类”一词,如《林枢密重广本草经序》云“品类万殊”,《医方集解》云“品类繁多”。这里的“品类”,也是指个药即药味的种类,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品种”概念亦有差别。
“品种”原是生物学上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经过人工选择和培育、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共同遗传特点并在数量上达到一定规模的一群生物体,包括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的群体。品种是人类干预自然的产物,是人类按照自身的需要经过长期选择培育得到的,并能适应一定的自然栽培或饲养条件。人工栽培的药用植物人参、地黄、红花、川芎等,人工饲养的药用动物鹿、麝、桑蚕、土鳖虫等,属于这个“品种”的范畴。
人工选择和培育的药用动植物品种,只是中药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或者说主要的部分,是天然的、野生的植物和动物物种。这些生物学意义上的物种,或称为“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变型),是具有一定的形态特征和生理特征,有一定的自然分布区域的生物类群,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并且具有和其他的种之间的生殖隔离的特点。用这个定义衡量中药的来源,可以说中药材的品种一般是指物种,或者说主要是指物种。
中药的品种(个药)来源于物种,物种是中药品种(个药)的基原。在多数情况下,即当某个中药来源于单一的基原时,其品种(个药)与物种是一致的,例如丹参来源于唇形科植物丹参SalviamiltiorrhizaBge.的干燥根及根茎,牛膝来源于苋科植物牛膝AckyranthesbidentataBl.的干燥根。但由于中药品种(个药)存在多基原的问题,所以当某个中药来源于两个以上的物种时,这时中药的品种(个药)与物种并不等同,如远志来源于远志科植物远志PolygalatenuifoliaWilld.或卵叶远志P.sibiricaL.的干燥根,黄连来源于毛茛科植物黃连CoptischinensisFranch.或三角叶黄连C.deltoideaC.Y.ChengetHsiao或云连C.teetaWall.的干燥根茎。
另一方面,中药的用药是分部位的,一个物种来源的中药,可以形成两个以上的品种(个药),例如桑叶、桑枝、桑白皮与桑椹,都来源于桑科植物桑MorusalbaL.,枸杞子与地骨皮,都来源于茄科植物宁夏枸杞LyciumbarbarumL.。从这个方面来说,品种(个药)也不等同于物种。
总之,中药品种是一个含义较广且独具特色的概念,它既包括自然环境下野生的药用植物物种和药用动物物种,也包括人工栽培的药用植物品种和驯化家养的药用动物品种,还包括中药的个药即药味的称谓和计量。这是我们在讨论中药品种时,必须从概念上弄清楚的。
文稿参考:万德光.中药品种品质与药效[M]..上海.上海科学出版社
整理审核:杨文宇
排版: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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