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

为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9月16日至17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对山东第一医院、医院、医院、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四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检查,市食药检院技术骨干参加现场检查。同时,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对山东第一医院、医院两家省级监测哨点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现场检查中,各医疗机构汇报了本院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详细询问了门诊量、住院量、床位数等诊疗规模基本情况,通过查看资料、人员访谈、抽查报告、查看病例等方式对监测工作的制度建设、机构人员、质量管理、报告收集、分析评价、调查处置、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各医疗机构表示将对照检查组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医疗机构的监测主体意识,为报告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工作安排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检查工作,并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定期调度、年度考核等措施,着力构建管长远、有成效的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确保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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