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加强新冠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

12月8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果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全力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的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做好供应保障,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了应有贡献。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对疫苗药品的质量安全、供应保障有了更高期待和更严要求。药品监管系统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的生产供应、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管,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让党和人民放心。

黄果对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加强疫苗监管。加强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相关单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确保全过程符合要求。加强疫苗检查和检验能力建设。依职责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诊断工作。特别强调近期获准纳入紧急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监管。二是加强新冠治疗药物监管。针对阿兹夫定片等治疗药物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严格进行变更研究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三是加强新冠治疗中药的监管。对群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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