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南农业大
年6月29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河南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科技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1)灌装间、内包材消毒间内存放有杂物。(2)在计量配料间发现半袋已开封的用于清洗设备的氢氧化钠,随意堆放在食品添加剂中间,未存放在专门区域。(3)车间入口处未安装防蚊虫设施,车间内可见蚊虫活动的迹象;预处理加工车间原料乳储存罐区域与外界联通区域缝隙较大,存在虫鼠进入的风险。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灌装机表面清洗不彻底,灌装机使用非食品级润滑油,存在润滑油污染的风险。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1)实验室用部分试剂无任何标识;根据GB.15-霉菌培养温度为28±1℃,现场审核发现霉菌培养箱的显示温度为29.9℃。(2)产品留样保存时间少于产品保质期。
三、问题处置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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